征地拆迁10天内“挂”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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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1:36 法制晚报 |
“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10月试运行 要主动“触网”21项信息 不准收费——— 本报讯本市的各种便民服务事项、城市发展规划、征地拆迁情况、奥运场馆建设以及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报都将在信息产生的十个工作日内及时“挂”到网上,向市民公开。昨天记者从市政府信息办了解到,将于今年10月1日试行的“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办 法”作此规定。按照《北京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试行办法》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政府机关有义务将政府信息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开,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而确实不能公开的,政府机关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 除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政府机关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应该是免费的,不得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费用。政府部门网上信息公开情况,将接受监察工作部门定期组织的检查评议。评议结果不仅要进行通报,还将列入各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年度考核。 部分需公开内容 1税费征收和减免政策的执行 2行政处罚的种类、依据和程序等 3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 4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情况和政府采购目录、采购标准和采购结果 5奥运场馆建设及筹办奥运等重大活动事项 6公务员的招聘和录用情况 7征地拆迁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 8疫情、灾情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 9接受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作者:李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