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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单处罚缘于网络故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1:49 京华时报

  西单交通队出具行政答辩状回应起诉称

  本报讯(记者张燕)昨天,西城法院向杜宝良及其律师发送了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西城交通支队西单队(以下简称西单交通队)的行政答辩状,答辩状对杜宝良起诉状中提出的3个问题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回应。

  问题:禁令标志属无效标志

  回应:该标志比国标更人性化

  针对杜宝良在诉状中提出的“禁令标志属无效标志”问题,西单交通队在答辩状中称:杜宝良违章路段———真武庙头条西口处的禁止机动车驶入标志,是北京市根据交通管理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的原则设置的。该标志的颜色、形状和规格与现行的国家标准并不冲突,含义明确、清晰醒目,比现有的国家标准更人性化,更容易识别。多年来,北京的驾驶员都普遍遵守。

  问题:81起处罚无违章告知书

  回应:无单处罚归因技术问题

  对于杜宝良的105起违法行为中只有24起有处罚决定书、其余81起只有一张交款证明的问题,西单交通队解释:首先,本市驾驶员信息卡的芯片容量只能一次存入24条违法行为信息,105起违法行为信息不能一次性打印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外,由于网络系统临时出现故障,其余81起违法行为的处罚不能打印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一做法没有影响杜宝良行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权利,也不存在杜宝良及其律师提出的“违反法定程序”一说。

  问题:交通队未履行告知义务

  回应:曾多次通知杜宝良单位

  对于杜宝良提出的交通队未履行告知义务问题,西单交通队称,西单交通队发现杜宝良多次走禁行路段后,因无法找到杜,曾多次通知杜的单位北京辛秀蔬菜运输有限公司,并非未履行告知义务。

  ■当事人反应

  交通队说法站不住脚

  昨天下午,接到西单交通队答辩状的杜宝良对记者说:“他们所说的理由没什么说服力,站不住脚。”他笑着说:“他们说通知不到我更站不住脚,我每天都在同一地点、同一时间违章,不可能找不到我。”律师王英则表示,禁行标志虽然人性化,但不能不符合法律规定;强调执法中的技术障碍而排除人为原因,也十分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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