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市民活期存款多次“利滚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1:56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侯凯航)昨日,记者从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获悉,9月21日起,人行将执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规定:活期存款按季结息,单位定期存款增设二年、三年和五年等期限;并同时下放了6种存款计结息方式的决定权。银行界人士称,新计息规定的执行对银行的影响要大于对客户的影响。

  该管理部有关人士介绍,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

已经下发到省内各家商业银行。据介绍,活期存款目前为按年结息,即每年的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调整后,每季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其中,个人存款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单位存款在计息期内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

  工商银行沈阳分行一位理财客户经理给市民算了一笔账,按年结息变为按季结息,相当于活期存款的利息多了几次“利滚利”的机会,但市民从中得到的实际收益微乎其微。据计算,1万元活期存款一年可增加利息0.12元。

  也有业内人士坦言,虽然对单个储户影响不大,但银行每笔存款都增加支出,成本负担将加大。数据统计显示,截至5月末沈阳市活期存款余额516.4亿人民币,以这个数字进行粗略计算,沈阳各家商业银行每年将多支出200余万元利息。

  据了解,除活期和定期整存整取两种存款以外,国内银行的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存款种类,只要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由各银行自己把握。“这样,扩大了金融机构利率制定的自主权”。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