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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商服等交易只交转让租赁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2:41 新晚报

  本报讯 (于基祥记者谭启首)记者从市物价部门获悉,黑龙江省正式开始实行非住宅手续费标准。车库、商服等非住宅房屋交易时,只需交纳转让手续费和租赁手续费。……F7BC900哈F7BC900 尔 F7BC900 滨 F7BC900 日 F7BC900 报 F7BC900 报业集团

  具体标准为:新建非住宅房屋按交易额0.5%收取转让手续费,非住宅二手房按交易额的1%收取转让手续费,手续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50%;新建非住宅房屋与二手非住宅房

屋,租赁手续费统一按照租赁金额1%收取,租赁双方各自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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