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造房屋骗公款土地所长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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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4:3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一土地所所长需要钱装修房,就虚造一座空房骗取国家赔偿款。昨天,登封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宏伟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王宏伟原任告成镇土地所所长。2001年12月,在豫31公路登封市告成段扩宽改造附属物赔偿过程中,他利用职务之便,虚造一座面积为170平方米的砖混结构房屋,分两次骗取国家赔偿款30603元。今年2月,经群众举报,此事才被发现。 线索提供郭丛生王晓瑾 记者赵珊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