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假币800万被判无期徒刑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4:3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信阳讯日前,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购买、运输假币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王万能因为出资16万元购买巨额面值假币,犯购买假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被告人胡晓斌犯运输假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被告人高留柱犯运输假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5万元。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去年9月7日,王万能与广东省一个别号叫“小方”的人联系,谈好购买假币事宜后,雇用被告人胡晓斌、高留柱开车去运假币。9月9日凌晨,两人驾车运假币,从广东省沿京珠高速公路返回至湖北省鄂北收费站时,被查获假币800多万元。 宣判后,3人表示服从判决,不予上诉。 首席记者何正权通讯员陈源责任编辑:李胜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