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制售假种子触犯刑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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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4:58 中国青年报 |
本报讯(记者潘志贤实习生谢丹珂)河南省鲁山县种子公司制售假劣玉米种子,致使当地玉米大面积减产,给当地农民造成重大损失。7月3日,鲁山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鲁山县种子公司因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罚金15万元,该公司的3名主要犯罪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2004年3月,鲁山县种子公司经理李维钊(另案处理)将种子公司2002年繁育的纯度不 高的玉米种“农大3138”改名为“鲁单881”,冒充新品种高价销售。至案发时,鲁山县种子公司共销售19156公斤,销售额达18万多元。法院认为,鲁山县种子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在生产、销售产品中以次充好,违反国家产品质量管理法规。屈海洋、陈军录、秦学军3人参与共谋,具体组织实施犯罪行为,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遂对3人作出上述判决。该公司经理李维钊作另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