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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利息收益将有所波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6:46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南京日报报道】 (记者王玥)从9月21日起,一些储种的计息方式将由银行自主选择。记者昨天从南京各家银行了解到,具体的文件尚未收到,如果执行起来,相同数额相同期限的存款,在不同银行实际产生的利息收益将有所差别。

  此次的调整,活期改为按季度计结息。而目前银行的活期存款为按年结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调整后,每季度末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付息。按照新

的规则结息,相当于活期存款利息多了几次“利滚利”的机会,10000元活期存款年本息由原来的10057.6元,变成10057.72元,增加了0.12元。此外,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等6个储蓄种类,只要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计、结息规则将由各银行自己把握。

  据了解,央行提供了两种计息方式,一种是积数计息,将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按存款实际发生的天数累积计息;另一种是逐笔计息,按整年整月计息,如果遇到有零头,零头部分按日计息。6个储种具体采用何种计息方式将由各家银行决定,不同银行实际产生的利息收益将因此有所差别,但波动很小。

  工行的人士介绍说,在采用积数计息法时,银行将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是以每月30天,一年360天计算的,而实际每个月可能是30天、31天或28天不等,因此同样一笔存款采用积数计息和逐笔计息产生的利息有点不同。以一笔10000元的定活两便存款计算,假定年利率为1.89%,2月28日存入,11月1日支取。积数计息法计算的利息是108.03元;逐笔计息法计算出的利息是107.5元,相差0.53元。

  (编辑 小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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