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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驻重庆领事馆昨成立(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8:25 重庆时报
丹麦驻重庆领事馆昨成立(图)
  昨日,重庆市渝中区海逸酒店,重庆市市长王鸿举(左)会见丹麦王国驻华大使米磊(右)

  本报记者 陈艺丰 摄

  本报讯 (记者 唐学萍)重庆市第五家领事馆———丹麦王国驻重庆领事馆昨日正式成立,这是第一个申根国家在重庆设立的领事机构。

  丹麦王国驻华大使米磊先生,丹麦驻重庆首任领事绍嘉儒,重庆市领导王鸿举、程贻举、黄立沛以及各国驻重庆领事机构官员和丹麦商务企业代表近百人参加了领事馆的开馆仪式。

  据了解,丹麦驻重庆领事馆是丹麦在中国开设的第五家外交机构。米磊在致辞中说,今年是丹中建交55周年,在重庆设立领事馆是时代发展的产物。他认为,中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重庆经济发展很快,丹麦希望加强与重庆的经济合作,通过合作为重庆和丹麦带来更多的益处。

  王鸿举表示,随着丹麦驻重庆领事馆的成立,重庆与丹麦在各领域的交往将不断扩大,双方在建筑设计、环保、能源、冶金等领域的合作前景将更加广阔,重庆市政府愿意为双方的交流合作提供一切可能的方便。王鸿举还幽默地说:“重庆人吃着火锅,喝嘉士伯啤酒。”

  近年来,重庆与丹麦经贸往来日趋活跃,我市出口丹麦的产品主要为汽车、机电、合成药、瓷器等,2004年我市与丹麦贸易总额比上年增长了21.1%,今年1~5月比去年同期增长23.6%。目前,在西南地区开展业务的主要是丹麦的大型公司及少数成功的小型企业。

  据介绍,今年11月,丹麦外交大臣还将率由水务、能源、环境等方面人士组成的商业代表团来渝访问。这标志着重庆与丹麦的商贸往来将得到进一步加强。

  小资料

  《申根协定》,亦称《申根协议》、《申根公约》或《申根公约》,最早于1985年6月14日由五个欧洲国家(联邦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在卢森堡的一个小城市申根签署。该公约于1995年7月正式全面生效。申根公约的成员国亦称“申根国家”或者“申根公约国”,丹麦也是成员国之一,成员国的整体又称“申根区”。根据《申根协定》,旅游者如果持有其中一国的有效签证即可合法地到所有其他申根国家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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