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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疫苗要统一采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09:38 半岛都市报

  本报7月8日讯(记者 江翡翡) 疫苗统一集中采购,接种前要先经过“告知、询问”,出现问题领导免职……为确保岛城疫苗的安全,今天,市卫生局发出了《强化疫苗采购及预防接种的紧急通知》,从疫苗购买来源、接种过程、责任追究三大途径严把“安全关”。

  为确保疫苗来源的安全,该通知首先指出,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预防接种门诊必须采购使用集中招标的疫苗。供应渠道可以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从企业采购中标的疫苗,

不加收任何费用供应到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预防接种门诊也可直接从企业采购中标疫苗。严禁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各预防接种门诊从非正规渠道采购疫苗,严禁采购使用非集中招标采购的疫苗。

  此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开展群体性预防接种。

  该通知强调,预防用生物制品的预防接种由各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承担,其他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开展。预防接种门诊接种疫苗,要在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医疗卫生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一旦发生预防接种反应特别是异常反应,要及时报告。

  该通知指出,凡从非正规渠道购进疫苗或擅自扩大疫苗接种种类、范围,一经发现都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有关资质。属于市卫生局所属的单位,一律先免去主要领导的职务,再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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