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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米未检出转基因成分 广州市工商局已解除了对封存“枣阳大米”的临时控制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0:00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綦伟 通讯员叶华新 梁锦泉)昨天广州市工商局发布消息,宣布此前抽检的湖北枣阳米中,未检出转基因成分。广州市工商局已解除了对封存“枣阳大米”的临时控制措施。

  据介绍,根据绿色和平组织在北京披露一批未经国家审批的转基因大米已从湖北省流入我市海珠区粮油交易城的情况,6月15日,广州市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在广州市食品安

全办的组织下,对海珠区粮油交易城进行了联合检查。检查中,广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发现的55包共计2.75吨的“湖北枣阳”大米(标称“枣阳市鸿雁精米厂”生产的“鸿雁”牌大米)采取了现场封存的临时控制措施,并依法抽样委托有关检验机构检测。经检测,送检的这批大米未检出“nptⅡ⑸标记基因、35S启动子、NOS终止子”等成分。目前广州市工商局已根据上述检测结果,依法对封存的“枣阳大米”解除了临时控制措施。

  根据国务院《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加工的,应当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卫生部出台的《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也规定了转基因食品须经卫生部审查批准后方可生产或者进口,该办法同时还规定食品中含有转基因成分的要予以标注。广州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会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转基因食品的巡查监管力度,对不按要求标示的转基因食品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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