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津贴标准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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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0: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讯 (记者蒋悦飞 实习生陈兴仪 通讯员吴子因)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继广州市对养老金、再就业社保资助基数以及早期退休人员的相关待遇进行调整后,广州市(老八区+开发区)因工伤退休人员伤残津贴(原称工伤退休金)也再次进行调整,支付待遇将水涨船高。 据介绍,基础伤残津贴标准为上年度(统筹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余额为设定性伤残津贴。今年7月起的伤残津贴调整,先按2005年6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划分为基础伤残津贴、设定性伤残津贴两部分。基础伤残津贴标准为2003年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0%确定,余额为设定性伤残津贴,再按照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调整。 此外,劳动保障局工伤和生育保险处还对工伤职工的生活护理费及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了相应的调整。(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