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车停车费 泉头站有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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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0:58 东南快报 |
本报讯福州泉头客运站,对进站接送旅客的旅游车收取的停车服务费标准经福州市物价局核定为:大客车(31座以上)20元/辆次,中客车(16-30座)15元/辆次,小型客车(15座以下)10元/辆次。 福州市物价局同时要求,泉头客运站应为停靠的旅游客车提供基本客运服务,旅游车若另需客运站提供洗车、车辆安检等服务,应在自愿基础上按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来源 :记者钟桂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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