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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点门票价格过高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2:1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讯(记者郑广辉实习生张敏)省物价局规定,从即日起全省物价部门用3个月时间进一步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门票价格过高的要降价。

  各级物价部门从即日起用3个月时间,对管辖的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审核,对查出的乱收费行为及时纠正。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门票价格过高问题,采取降价措施;对门票比价关系不合理的要重新理顺,坚决制止越权定价和自行定价行为。各级物价部门

在制定、调整门票工作中,必须组织价格听证会。景区内所有服务项目和商品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公示制度,不允许收取入厕费、小件物品寄存费等费用。

  各市要认真落实对特殊群体的门票减免优惠政策。

  (一)对身高1.20米(含1.20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身高1.20米~1.40米(含1.40米)的儿童、大中小学生以及其他群体,实行优惠票价,其优惠幅度由游览参观点确定;对年满65岁(含65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对年满70岁(含70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免票;

  (二)省内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以及其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点,对大中小学生及其他未成年人群体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个人参观实行半价优惠。集体参观凭学校或单位介绍信,并实行预约制度。

  (三)参观省内游览参观点实行优惠的有效证件分别为:老年人凭居民身份证享受减免优惠;残疾人凭残疾人证享受免票;学生凭学生证享受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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