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王俊民——法律与道德不该对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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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09日13:51 新民晚报 |
记者就行人能否进入私人住宅躲雨的问题,采访了华东政法学院律师事务研究所所长王俊民教授。王教授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从3方面来看—— 从法律范畴来看:私人住宅受国家法律特别保护,未经业主许可或合法程序,任何人不得进入私人住宅。私人住宅业主对行人提出的躲雨要求没有权利义务法律关系,即行人有权提出到私人住宅躲雨,但是私人业主没有义务必须为行人躲雨提供方便。 从道德范畴来看:私人住宅业主对提出躲雨的特殊行人应给予道义方便和救济。中国传统上是属于“伦理法”的国家,因此法律与道德的界限在有些方面不是很清楚。对于行人躲雨受阻,尤其是私人住宅管理人员对提出躲雨的特殊行人不能给予道义方便和救济,自然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 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来看:虽然法律与道德有着明显的区别,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因此使之对立起来。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特殊情况要特殊处理。 本报记者王新华实习生徐婉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