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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乱收费,为何还能照收不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0:02 红网

  “放样费”、“墙改费”、“市政建设费”……目前在浙江省温州市农村一些地方,农民建房的搭车收费项目竟然多达14项,其金额超过了农民应缴规费的几十倍甚至几百倍,大大加重了农民负担。(7月7日《法制日报》)

  按照财政部、发改委和农业部三部委关于农民建房收费的联合文件规定,农民依法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规定缴纳的只包括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证书工本费

和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总共不超过30元。也就是说“放样费”、“墙改费”、“市政建设费”等等14项搭车收费全是乱收费。既是乱收费,为何还要乱收,是哪个部门批准的,乱收费都流向了哪里,这些问题都应该有个明确的交代。

  中央早就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又作出逐步降低农业税,最终取消农业税的决定。然而,在温州一些地方,许多实权部门却在利用自己手中权力巧立名目,“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都要在建房的农民身上“砍”一刀。以笔者看,这种现象绝不是温州仅有,搭车乱收费应是普遍现象,农民建房收费不超过30元的地方恐怕屈指可数。笔者所在地要批一处宅基地就须交几千元。

  那么,如此名目繁多的乱收费又是如何大行其道的呢?乱收费自然不会征求农民意见,按理应该通过物价部门批准,物价部门批了没有?如果乱收费是物价部门批准的,物价部门是依据什么规定批准的呢?如果没有经过审批,有关部门就可以随便乱收吗?政府的监管部门都挣一只眼闭一只眼吗?

  什么是乱收费?也许三部委关于农民建房收费的规定群众原本就不知道,但是政府部门能说不知道吗?“市政建设费”一年就能收25万元,“放样费”、“墙改费”、“人防异地建设费”等能收几十万元,更为荒唐的是,既不具备评估资格,又没有提供任何服务的物业公司,却能利用自己官办公司的特殊身份,向农民强制收取“代收抵押和交易评估费”,两年竟收了247万元。农民能有几两“油”啊,禁得起如此“揩”吗?

  政府的哪个涉农部门不喊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但事实上一边空喊口号,一边大肆乱收费。政府有关部门就是如此为农民服务的吗?就是如此重视“三农”工作的吗?我以为这是严重的与中央唱反调的行为,对当地政府应该有个说法。再是,如此众多的乱收费都还在吗?有无经济腐败问题?应该认真查一查。第三,既是乱收费,就应该归还给农民,绝不能让乱收费没有了踪影。(稿源:红网)(作者:张魁兴)(编辑:耿红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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