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办学合法文凭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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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00:24 现代快报 |
快报讯(记者孙玉春)本报报道了金陵科技学院毕业生文凭引起一些学生和家长误解情况后,昨天,记者再次走访了有关部门,获悉金陵科技学院是经教育部同意、省政府批准的一所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是合法的,文凭是有效的。 据了解,金陵科技学院6月20日向五年一贯制的毕业生所颁发的文凭是严格按照省教育厅苏教办学[2005]6号文件《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五年制中师、高职学历证书验印的通知》 执行的。该文件明确规定,证书的学制栏里填写“初中起点5年制”。省教育厅的文件是贯彻教育部教学[2002]15号《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该通知第三条第四款明确规定:高等学校实施初级中学毕业后“五年一贯制”的专科(高职)教育,其毕(结)业证书填写“在我校(院)XX专业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高职)学习”。现在学生手上拿到的文凭就是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专毕业证书。它同2000年5月金陵职业大学附属中专招生简章及宣传资料上所承诺的“学生毕业时,发普通高校大专毕业证书”是一致的。文凭样本是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制作,封面名称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内芯名称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该文凭为全省五年一贯制专科统一使用,并非金陵科技学院自行印制和独家使用。据悉,毕业生在就业和升学过程中,如果遇到用人单位对文凭产生质疑,省教育厅可以出具证明。 金陵科技学院举办五年制专科教育是经过江苏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该文凭无论是升学还是就业,在江苏省都是有效的。目前,教育部网上注册的毕业生都是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 据了解,学生和家长对文凭误解后,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一边向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汇报请示,一边向学生及家长及时传达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并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大多数学生和家长能够接受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目前,学校仍然在向少数学生及家长做解释工作。 省、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强调,学历证书的颁发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历教育由国家统一管理,高等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 教育部要求,今后一个时期,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规范,客观写实,学校负责,政府监督。希望学生家长不要在政策以外另行提出要求,以免给今后的学习和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