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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牛汉屈打成招遭刑拘 正义出鞘刑讯逼供警察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10:0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云南消息6月23日,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法院对发生在丘北县的一起刑讯逼供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决涉案的3名警察刑讯逼供罪名成立,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对农民王树红实施刑讯逼供的3名警察刘自春、李光兴、卢梁甲能否受到法律追究,曾经悬在一线之间。从王树红提出控告,到3名警察因涉嫌刑讯逼供罪被刑事拘留,先后历经

3次调查,历时一年有余。前两次经过当地有关部门调查后,该案曾一度处于撤案的边缘。直到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督办此案,查清案情只用了7天时间。

  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披露了该案的侦破过程。无辜农民屈打成招

  真凶落网方被释放

  2002年8月28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锦屏镇发生一起抢劫杀人案。该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由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自春负责。9月4日中午,刘在县城抓获当地农民王树红,对其进行讯问,王否认作案。9月6日晚,刘安排警察李光兴、卢梁甲再次对王进行审讯时,两人用老式手摇电话机电击、木棒殴打等手段对王进行逼供和诱供,迫使王作了有罪供述。2003年6月24日,真凶王林标落网。当年7月1日,王树红无罪释放,至此他已被无辜关押296天,被打成7级伤残(楚天金报曾作报道)。

  王树红称,他被捕进入看守所后,曾先后3次对提讯他的检察官表示,他遭到办案警察刑讯逼供,但没人理会。被释放后,王树红向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控告。而云南省检察院派人到丘北调查期间,丘北县检察院辩称,“王树红在看守所内几次被提审时,均对遭刑讯逼供一事只字未提。”

  据知情人描述,凶手是广西口音,但王树红讲的是彝族话。王的面貌与凶手画像也“根本不像”。而且,有不少当地百姓证实案发时王正在山上放牛,根本不在县城,但办案警察还是执意把王抓了。甚至到DNA鉴定结果证实了现场精斑不是王树红所留,警察仍然坚持认为是鉴定结果出现错误,继续对王进行关押。

  2003年7月9日,文山州组成调查组找到当时的办案警察进行调查,他们一致否认采取过刑讯逼供。之后,文山州检察院收集到一些新情况,报经云南省检察院批示,由丘北县人民检察院于7月30日立案侦查王树红被刑讯逼供案。这一次,检察机关查明,直接讯问过王树红的刘自春、李光兴、卢梁甲有刑讯逼供的重大嫌疑。

  但是,案件调查并未深入下去,当地检察机关以当事警察不承认刑讯逼供为由提出撤案申请,但云南省检察院没有同意。三缄其口也枉然

  7天获取核心证据

  2004年7月,丘北县几名有正义感的警察愿意出面作证。8月,两级检察机关的干警组成一支9人的专案组,恢复对此案的调查。3名涉嫌警察均否认曾经刑讯逼供,而且其主要犯罪工具———那部老式手摇电话机已无从查找。但从8月12日到18日,专案组在7天时间内就获取了几组核心证据,足以构成完整证据链。

  专案组首先从看守所医生的笔记本打开了突破口。那上面有给王树红多次发放阿斯匹林类止痛药的记录。与王同监舍关押的人犯证实,洗澡时看见王直不起腰,背部有青紫淤血,晚上,王疼得睡不着觉,却不敢叫出声。与王同监舍的3人证实,自己也在县公安局遭老式手摇电话机电击过。

  丘北县公安局几名警察证实,李光兴办公室里有部老式手摇电话机,用电话机对犯罪嫌疑人“测谎”,是他长期的办案风格。在证据已经充分的情况下,专案组于2004年8月20日将3名涉嫌警察带到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刑事拘留,进行异地关押。专案组里出了“内鬼”

  监视秘密办案点

  该案第3次调查时间虽短,但侦破过程却有颇多困难、惊险和阻力。调查是在一种半隐蔽的状态下开始的。但是,调查工作刚开始,就发现了“内鬼”。“头天晚上,我召集专案组干警开过一个秘密会议,进行工作部署。”专案组组长李维勤说,“结果,我在会上说过的所有话,第二天就传了出去。”

  更为凶险的是,专案组设置的秘密办案地点还被监视。总有人在门外监视专案组的一举一动。为排除干扰,专案组有意识地将“内鬼”调离了核心工作。之后,调查才得以继续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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