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商家不准向未成年人卖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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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11:5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记者徐科文 宁波晚报讯从本月开始,全国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这是由商务部颁布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中的一项规定。然而,记者接连几天调查发现,几乎所有的销售人员都不知道这个规定,在卖酒时如何认定未成年人成为难题。 如何认定未成年人成难题 根据同时实施的《酒类商品批发经营管理规范》的规定,酒类商品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发酵酒以及白酒、白兰地、威士忌等蒸馏酒。昨天,记者走访了我市多家商店及超市,店主或销售人员的回答是不知道或没有听说有这个规定。有的销售人员甚至惊奇地问:“你听谁说的?” 在天封社区的一家私营烟酒零售店里,记者进门不到5分钟,就看到老板卖给一个中学生模样的男孩两瓶啤酒。老板说,他并不知道这一规定,“我不卖给他,他也会找其他地方,上门的生意干吗推掉?再说,卖酒时又不能让顾客出示身份证,谁知道他是否是未成年人?” 相关配套措施有待出台 市青少年维权服务热线12355的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5条就已经明确规定,任何经营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但对这种违法行为,一直没有出台相应的处罚措施。”事实上,保护未成年人远离酒精的侵害,仅仅依靠商家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全社会共同编织一张有力的保护网。 一业内人士认为,“单靠执法者的劝说和经营者的自律不现实,但是商务部这个行业标准有总比没有好。我市酒类经营单位那么多,实施起来确实需要时间。”他同时认为,要做到“令行禁止”,有关部门应该明确处罚措施。 记者了解到,该规范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属于强制性标准。商务部将于近日出台标准的实施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