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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私化搞“创收”造就“马路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0日16:22 人民网

  从2000年初开始,河北武强县交警大队勾结外地不法人员,采取降低收费标准等手段,违法跨区域为外地摩托车、农用车办理牌照及驾驶证,非法获利近350万元。与武强县交警大队违法办证如出一辙的,还有河北其他7个县的交警大队。河北省检察机关查明,这8个县交警大队个别人员与驾驶证照贩子相互勾结,滥发证照11万余个。

  这几年,“马路杀手”已成为一个社会公害。一些驾校与交警部门结成了“前店后厂

”的关系,驾校“偷工减料”、“粗制滥造”,交警部门则一手收钱,一手发照。而“马路杀手”就这样涌向了马路。但是在河北这8个县的交警大队面前,先前的那些“前店后厂”显然就小巫见大巫了。短短几年时间,这些交警大队就滥发证照11万余个,换句话说就是制造出了11万余个“马路杀手”。从有关统计资料看,这些“马路杀手”近年来已造成了大量交通事故。办案人员忧心忡忡地说,已发生的事故并不是最后一起,我们不知道下一起事故会在何时、何地发生。

  8县交警大队违法办证,无疑是典型的职权滥用,以公共权力谋求私利。而导致这种“公权私化”的原因,重要的一条是监管的缺位。按照一般流程,车主给自己的车辆办牌照,需要经过领表、收费、照相、拓号、出证等过程;办理驾驶证,需要经过领表、体检、考试、入档、出证等过程。这些程序层层监督,互相制约,缺一不可。而在违法滥发证照“创收”的交警部门,所有这些程序只需一个证照贩子就可以全部“搞定”。而尤发人深省的是,违法办证长达几年,最后之所以“东窗事发”,恰是因为外地警方的一次偶然发现,才使问题浮出了水面。

  “公权私化”不仅孳生了违法办证的怪胎,而且衍生出五花八门的“创收”。比如上路拦车就是“创收”方式之一。在武强县交警大队,上路拦车罚款是一种“肥差”,人人争着上。这是因为罚款“业绩”和个人收入挂钩,罚款越高,个人提成就越多,提成最多可达到罚款总数的10%以上。在人人踊跃的情况下,交警大队不得不采取轮流“坐庄”的形式,连财务会计、办公室成员这些内勤人员都有“平等”的机会“披挂上阵”。因为上路的目的就是“拦车罚款”,以致武强县交警大队辖下的路段被司机们视为了“鬼门关”。

  今天武强等8县交警大队的“创收”终于熄火了,然而此案留给我们的反思却依然有很多很多。

  作者:网友:奚旭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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