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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为外来务工子女入学开“绿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1:52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讯日前,江苏江阴市教育局出台文件规定,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只需提供4项证明材料,外地务工人员子女在江阴入学可免交借读费,享受江阴籍学生同等待遇。

  据悉,这4项条件分别是:户口簿、身份证、暂住证;经劳动人事部门鉴证或备案的劳动合同;符合户籍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子女(监护人提供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中途转学的还须提供转学证明。符合条件的对象可按规定免

交省内借读费190元学期(或省外借读费250元学期)。

  凡年满6周岁,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来到江阴、有学习能力的(有疾病或其它特殊情况除外)务工就业流动人口子女,都可按规定在江阴入学,完整地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的义务教育。外地人员子女入学按属地管理、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每年6月底前到相关部门提交入学申请,经审核后,8月底办理入学手续。

  (贡敏华)

  《华东新闻》 (2005年07月11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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