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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经济对地方政府的新要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3:47 舜网-济南日报

  文/朱玉明

  外资经济带来的影响,既有经济上的,也有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对于地方政府这个对外开放政策的具体实施主体来说,执政的理念、职能和方式也会随着外资经济的不断积累、扩大而发生改变。

  外资经济对地方政府

  职能转变的影响

  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是经济转型的必然,是我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重要标志。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过程同时也是政府转变职能的过程。从我国改革的进程看,不同地区的体制创新却呈现出显著的差别:经济发达的地区政府职能转变快,经济落后的地区政府职能转变慢,而且外向型经济发展快、经济外向度高的地区政府职能转变又明显比相对封闭保守的地区进展快。根据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规律,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是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从无所不为向有所为有所不为转变。外资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参与并加快了这一转变过程。

  1、地方政府市场意识得以强化。培育市场是中国转型时期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外资经济进入我国后,它要求当地政府能提供相对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在得到相当优惠的政策支持的同时,更关心的就是由市场主导和决定企业竞争发展的外部环境。而一旦环境不适应,或者说政府在做出不恰当的干预或管理时,外资企业会迅速做出反应,提出申诉或要求。外资企业熟悉国际市场,国际市场行情是引导企业生产经营最重要的因素,而对国有企业来说至关重要的政府的意见或指示,对外资企业则显得无足轻重,甚至有些多余。因此,外资经济的进入,对于地方政府增强市场观念起了积极作用。

  2、政企关系理顺速度加快。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产权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越来越突出。产权关系不顺,现代企业制度就难以真正建立,而地方政府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能框架也不能有效构建起来。而外资企业与地方政府产权关系清晰,当外资成为本地经济的重要部分以后,大量的外资经济还直接参与了国有企业的改组、改造,形成了一大批股份化的新型资产。这种新型产权关系,为解决政府与国企政企不分的问题提供了新思路,同时,外资经济又对推动国企产权关系的理顺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

  3、行政审批职能弱化。有位专家曾形象地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盖章最少的政府是最好的政府。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重要标志,就是行政审批事项的精简。外资企业对政府审批事项减少需求,一方面来自于清晰的产权关系,不需要地方政府对资产负保值、增值的责任;另一方面来自于同国际惯例接轨,尤其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按照世贸组织的规范和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对原有的规则进行清理。由此,外资经济对于推动地方政府行政审批的弱化起着积极作用。

  4、用市场手段管理经济活动。外资经济的发展促使地方政府加快从具体的生产经营管理中摆脱出来,致力于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公共产品。政府职能转变是一个破与立同步发展的过程,地方政府为更多地引进外资企业和项目,要主动向外资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各方面的支持,必须要转变职能和管理手段,逐步用市场经济手段管理经济活动。

  5、依法行政进程加快。外资企业有较强的法律意识,法律环境和政府依法行政的状况,成为外资企业选择投资区域的重要考虑因素。这使得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政府成为地方政府改革过程中必须确立的目标。面对具有强烈法律习惯和意识的外资企业,在国家确立的不断浓厚的依法管理的社会氛围中,地方政府无形之中必然要加快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改革过程。这个过程对于地方政府整体转变职能、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外资经济对地方政府

  职能转变的新要求

  “十一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随着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我国的对外开放也将形成新格局。在新的发展环境下,外资经济会更多地进入我国,并与内资经济进一步融合,这将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提出更高的要求。

  1、吸引外资的行为应更科学、更理性。在开放的初级阶段,由于引外资的目的主要是为地方经济发展解决资金制约瓶颈,增加出口和提高经济外向度,特别是要满足地方领导人谋求个人政绩、短时期内改变地区经济发展面貌的迫切需要,因此,在对待外资项目上可以说是不惜代价、不计成本、不择手段。有研究提出,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对GDP的贡献率只达到4%-5%,明显低于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因此,这种盲目的招商引资行为与中央确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不相符合的。今后,地方政府吸引外资项目需要尽快回归理性,需要从地方的长期利益出发冷静对待外资经济。

  2、外资与内资企业享受政策应统一。政策的不统一,首先带来各类企业的不公平竞争,不利于加快建立公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同时加剧地区之间的政策竞争、实力竞争,带来不必要的利益损耗和效率降低。规范地方对各类企业的财政税收政策,一方面需要国家首先对原有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优惠政策进行调整,另一方面也需要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作出约束,不得出于地方保护或者提高地方吸引力等利益任意突破政策界限,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额外优惠。

  3、更好地发挥产业政策的引导和调控作用。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项目时,应以产业政策为核心和标准,理性思考利用外资的目的和意义,把利用外资与调整优化地区经济结构、提高具有趋于相对优势的产业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真正结合起来。在利用外资的方式上,应更多地研究吸引跨国并购投资,适当降低绿地投资(新建投资)比例,以更好地利用过剩的生产能力和闲置资本,降低资源和环境消耗等方面的压力。

  4、为各类企业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在国有企业改革逐步深化、现代企业制度逐步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政府与企业关系彻底理顺的同时,外资企业与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的地位和待遇将趋于平等,这进一步要求地方政府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要求,提供不同的服务,并逐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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