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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筑施工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5:52 深圳特区报

  【本报广州7月10月电】(记者吴勇加)记者从省建设厅获悉,我省从14日起,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对其承建的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

  据悉,7月15日至25日,将对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进行检查,对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项目,予以停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令总

承包、分包的施工企业依法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复工,对于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应依法清除出建筑市场。

  省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要对建筑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的安全生产行为实施动态管理,加强日常的抽查、巡查,如发现建筑施工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或放松管理导致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发出整改或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作者:记者吴勇加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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