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拐卖男婴换地一家三口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6:0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郑州讯 姐弟二人合伙抢男婴换耕地,后见警方追查得很紧,其母为掩盖子女的犯罪事实,向警方谎称自己捡到一个男婴。昨日,由荥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犯罪嫌疑人王爱菊、王建军,被荥阳市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各11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以包庇罪判处王淑英有期徒刑6个月。

  现年42岁的王爱菊离异后改嫁到荥阳市崔庙镇竹园村,因她是城市户口,在农村一直
没有地种。一次,王爱菊与本村杨某夫妇闲聊时,得知他们很想抱养一个男孩,就告诉二人自己有一个妹妹在医院上班,医院正好有一个被遗弃的男孩,只要向医院补交7000余元医疗费就可以抱养这个孩子。王爱菊提出,事情办成后杨某需送给她20亩耕地。杨某当即答应,并预付了4000元钱。

  去年11月19日晚,王爱菊的弟弟王建军将正在该市万山路北段玩耍的1岁多男孩李某抱回家中,当晚,王爱菊和王建军就把男孩送到杨某家中,并收取了剩余的3600元抱养费。后杨某夫妇听说警方正在追查一起偷小孩案,因怕孩子来路不明,就将小孩还给了王爱菊。就在王爱菊姐弟俩一筹莫展之时,其母王淑英将男婴送到了荥阳市公安局,并谎称自己是在一家医院门口捡到的。王母在警察讯问中难圆其说,只好交代了其和子女共同犯罪的事实。

  线索提供赵锡正马旭光

  记者 孙彤责任编辑:李胜利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