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务员不愿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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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9:27 环球时报 |
35岁的李贺然(音)是上海宝山区政府的一名公务员。6月底,他享受了10天的带薪休假。按照宝山区政府部门的规定,在休假期间,他不但工资福利待遇不变,还可以享受1000元的年休假补贴。 然而像这样的带薪假期,很多中国公务员却不爱享受。据中国官方媒体的调查表明,在不少省市机关中,每年休年假的人数还不到总数的1/5,有些人甚至长年没休过假。 究其原因,一是虽然很多人想休假,但因工作太忙,难以脱开身;二是一些人认为,休假在家也无事可做,不如在单位里多干点事;三是受中国政府部门传统风气的影响。 行政管理学教授黄焕仁(音)说,过去中国没有条件真正落实带薪休假制度,但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普遍实行带薪休假制度的条件已经具备。这也是增强国民福利的重要标志。 他认为,带薪休假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将会促进旅游业和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对于改善公务员身体健康状况,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也有帮助,是一项成本低、收益高的制度改革。据估算,政府部门如果实施带薪休假制,就业人数将增加约4%,有利于缓解中国社会的就业压力。 对于那些不爱休假的公务员,一些政府部门采取了“强制”的手段。如停发补贴、取消他们参加“先进”评选的资格等。 不过,上海大学的董标(音)教授指出,“带薪休假”执行难,表面上看,是不少公务员主动放弃休假权利,实际上却反映出带薪休假制度本身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之处。此外,还有人认为,公务员群体掌握着公共权力,和其他社会群体相比,他们处于优势地位,所以目前不宜让公务员带薪休假。 为了让带薪休假制度更加完善,中国即将推出《关于带薪休假的具体办法》。除了对公务员、企业职工的带薪休假等事宜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包括鼓励职工带薪休假,规定当年假当年休,放弃休假不给加班费,明确规定用工单位与职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有带薪休假内容等。 (摘自7月3日《标准报》,原题为“中国公务员不想休假”,作者托彼·皮特斯,青木译) 《环球时报》 (2005年07月08日 第七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