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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衡怀三个基层铁路运输法院受案范围扩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09:48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7月10日讯(记者 何淼玲 通讯员王进杨才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精神和湖南、广东、海南三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商结果,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审理的民商事纠纷案件范围再次扩大,我省境内的长沙、衡阳、怀化3个基层铁路运输法院可以受理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劳动争议等案件。

  按照《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制定广州铁路运输两级法院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范围
的规定》,铁路法院可以受理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为一方当事人的下列民商事纠纷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房地产纠纷案件;铁路所属企业破坏案件;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案件。还可以受理一方当事人为铁路员工的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劳动争议案件;合同纠纷案件;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其他债权债务纠纷等民事案件。在上述案件中,铁路运输法院与地方法院对案件都有管辖权的,当事人分别向铁路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起诉的,由先行受理的法院受理。

  《规定》还对铁路专门法院受理案件中“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进行了界定,“铁路部门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包括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及其所属单位;原为铁道部下属单位,现仍从事铁路运输服务、铁路工程建设、铁路设备制造、铁路通信的企事业单位;铁路对外联营企业;其他从事铁路运输服务的企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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