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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赌“六合彩”被判刑11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0:06 桂龙新闻网

  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法院日前对工商干部周燕飞“六合彩”赌博案进行公开宣判,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

  被告人周燕飞原为大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纳员。自去年以来,被“六合彩”所谓的“1:40”的高赔率所诱惑,瞒着家人多次购买地下“六合彩”。起初

  一次购买1元至5元不等,由于欲望难以满足,她注越下越大,最大下注一次多达上万元。

  然而,每次开码之后,“幸运”总是与她擦肩而过。失去理智的她不但没有及时省悟,反而越陷越深。在输光了自己多年积蓄后,她把手伸向自己管理的各种公款,包括先后多次从单位的账户中提取现金、干部职工上交的年度风险抵押金、个体工商协会上交的会员费、干部职工出差交还的借款和下面各所上交的“两费”及罚没款。然后,采取不入账等办法,截留这些款项用来购买“六合彩”。

  去年4月至10月期间,她前后共挪用公款达55.4万余元。由于背负的债务无法偿还,各路债主纷纷上门追讨。在走投无路情况下,她于去年10月16日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在家人及亲朋好友的劝说下,主动退还赃款16.5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燕飞已构成挪用公款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新华网 责编:黄珊 作者:费文彬 王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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