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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新建企业组建工会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0:14 乌鲁木齐晚报

  一些新建企业没有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在企业组建时没有及时组建工会,致使一些职工长期游离于工会组织之外,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时有发生。

  6月29日上午,自治区总工会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汇报时说,新疆贯彻实施《工会法》《自治区实施〈工会法〉办法》、《自治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条例》执行情况中

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新建企业工会组建难,发挥作用难,随意撤消、合并工会组织及机构的情况依然存在。

  汇报中说,一些企业领导担心成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会增加企业负担,一些非公有制企业担心工会成为自己的对立面,不愿交纳工会经费,对建立工会组织和开展工会活动采取不合作态度。一些国有企业中的农民工、外来工因种种原因被拒之工会门外。同时工会经费收缴困难,全区工会经费收缴率仅为33.6%,工会的地位和作用受到削弱,基层工会干部难以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工作要求,兼职化倾向严重。一部分企业还没有建立健全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

  自治区副主席贾帕尔·阿比布拉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入会工作,支持和监督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保障《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汝鹄、杜秦瑞带领的执法检查组听取了汇报,在此之前,检查组已赴南北疆等地对新疆实施《工会法》等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责任编辑:高毅写信)

  作者:(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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