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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履行对国际组织承诺 保护外商商标权益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0:48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11日在国新办记者招待会上,就如何履行国民待遇的权益,如何保护外商的权益。外商的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外商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中国政府有对国际组织的承诺,一定要履行对国际上的承诺。中国在1980年参加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1985年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商标注册马德里

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加入WTO的时候,同时加入了《与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中国加入了商标或者国际注册,同时我们要坚决履行有关的义务,在中国给与外国企业在华注册商标和国内企业注册商标同等的保护,也就是我们的承诺。对于外国的企业,当然也包括自然人、其他的主体,在中国注册的商标或者是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向中国进行领土延伸的商标,这是《马德里协定》的一项规定,可以通过马德里体系延伸领土,根据这个程序来申请的商标,中国政府如同保护国内企业的商标一样,不分内外,一视同仁,依法给予保护。去年我们共查处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40171件,涉及的外国商标就有5000多件。我们还想说明一点,绝大部分的涉外商标都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动查处的。商标作为私权,在全世界,只要举报了就有人受理,而由于外国商标进来以后对中国的情况不是很熟悉,那么,由政府部门主动、无偿去协助查处,这种做法在世界其他地方并不多见。(来源:国际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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