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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扮“大盗”抢劫强奸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07 宁夏日报

  为阻止女朋友花钱买电脑,一男子扮成“夜行大盗”翻窗入室,将女友的现金、手机及项链一抢而空,还将女友强奸。近日,黔东南州锦屏县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法院审理查明,黎平县人张某因不满女友周某花钱买电脑,遂想出了“教训”女友一次的馊主意。今年3月24日晚9时许,张租用他人的出租车,从黎平县来到锦屏县敦寨镇。次日凌晨1时许,张从敦寨镇某单位职工宿舍楼顶翻窗进入周某的厨房,随后用塑料袋、沙发布

蒙头,潜入周某的卧室,对其堵嘴、捆手、胶布蒙眼。抢得现金4050元及两部手机和项链等财物后,张某又对周某实施了强奸,方才离开。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周某本是一对恋人,关系尚好,因不满女友把筹集到的钱用于买电脑,于是实施抢劫将这笔现金“控制”,并强奸女友,张某已犯抢劫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据《贵阳晚报》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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