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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员绑架“雇主”强索“捞人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07 宁夏日报

  6月24日深夜,满身伤痕的蔡庸晓向海珠区凤阳街派出所报案,称遭到殴打,并指认凶手有该所治安队熊班长和张队长(警方协助人员,非警察)。熊班长和张队长随后被警方刑事拘留,被羁押在海珠区看守所。张队长对蔡庸晓动粗,是因为他没有按承诺支付“捞人”的“活动费”。

  张队长认为,“(我们)拿不到钱,绑蔡庸晓也是无奈之举,是他先破坏了规矩。”他

们找关系把人放了出来,按照规矩应立刻给“活动费”。但蔡庸晓不讲规矩,找了个理由不肯给钱。“这就和做生意一样”

  “活动费”之争执

  6月25日下午4时,蔡庸晓还没换下被拘禁遭打时穿的衣服——满是污渍和少量血迹的短裤,带着记者一瘸一拐地再次来到海珠区凤阳街派出所。他胸部青一块紫一块,不时捂住胸口咳嗽几声。这次他是接到警方通知,前来补充报案材料。

  “治安队熊班长和张队长等人绑住我要‘活动费’,我不给,他们就打我。”蔡庸晓坐在派出所内重新描述案发时的情况。6月23日晚10时许,他来到熊班长家,刚说完不给“活动费”,就被对方一把抓住衣领,受到菜刀威胁。

  蔡庸晓回忆说,当时熊班长和几名男子非常恼怒,叫嚣着“不给钱就不给走”。就这样一直拖到24日凌晨5时许,熊班长和一名男子将其绑到瑞宝村一小旅馆4楼的房间。事发后蔡庸晓带着记者来到这间约4平方米的房间,指着里面的一张大床说,“我蜷缩在最里面,熊班长和一名男子挡在旁边,不时用拳头打我。”该旅店的工作人员也证实,蔡庸晓和几名男子6月24日凌晨到中午曾在此居住过。

  “我一直不同意给钱,他们下手就更狠了。”蔡庸晓说,在这间旅馆被折磨了约7个小时,他又被拉回熊班长家中。刚进门,有3名男子冲上来用铁管打他,并让他通知家人送钱。

  蔡庸晓称,他被拘禁一天一夜之后,也就是6月24日晚10时30分左右,他写了张欠条,“今欠到熊班长人民币2万7千元”,加上交了家人送来的4000元,他才得以脱身。熊班长也在欠条上补写了个收条,以表示蔡还欠熊班长2.3万元。脱身之后,他马上来到熊班长所工作的凤阳街派出所报案,并带警察前往熊班长家中抓人。

  治安队班长答应“捞”人

  5月24日凌晨,蔡庸晓的亲戚费云玉带着蔡庸忠和另外3个人,在大塘附近一鸣制衣厂讨要工资,双方发生争执,工厂一方的熊世平被砍伤。费云玉和蔡庸忠当场被南洲街派出所民警抓获,后被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被释放的蔡庸忠接受采访时承认,他们几个人看见对方一名男子(即熊世平)打电话,以为是在叫人,就一起冲过去,打了起来。他们这边有一人用刀砍伤了该名男子,但他和费云玉没用刀砍人。后被海珠区公安分局南洲街派出所抓获,随后被刑事拘留。他获知此事后,想到了在海珠区凤阳街派出所治安队做班长的老乡熊某。“人虽然不是熊班长所在的派出所抓的,但他在公安内部工作,也许有办法把人搞出来”。

  蔡庸晓称,他原先想把两个亲戚全搞出来,可熊班长开价太高,“要5万”。他就改变了主意,决定先将一个人搞出来,并许诺亲戚放出来的当天,给2万7千元的活动费。蔡庸晓说,6月23日下午,两亲戚居然从海珠区看守所全放了出来,熊班长也当即来电,追要活动费。

  “没想到两个人全出来了”,蔡庸晓说。原先他和熊班长谈好,2.7万元只“捞”一个人出来。一开始,他还担心熊班长要追加“活动费”,可没想到对方说不要加钱。

  多“捞”出一人亲属生疑惑

  蔡庸晓称,这不仅让他吃惊,同时还增加了疑虑,就找了一名律师朋友帮他分析其中的缘由。该名律师告诉他,还差一天,两亲戚刑事拘留满一个月,就是警方刑事拘留嫌疑人的最长时间。换句话说,如果两亲戚涉及的故意伤害案,真如警方所说的释放理由——证据不足,即使不找人,一个月内警方也必定会放人,否则就超期羁押,那就违法了。

  他听后从中琢磨出一个可能:熊班长并没真正出力,只是通过关系了解到“该案证据不足”,利用此内幕消息判断出警方在一个月内必会放人,进而骗取“活动费”。

  刚被释放出来的蔡庸忠表示,打架一事,他只是前去帮忙讨工资,并未动手砍伤人,费云玉也没砍人,所以他俩本来就没事。蔡庸晓称,他听完两亲戚讲述完案子情况以后,认为亲戚本来就没砍人,根本谈不上犯罪,便确定熊班长等人是在利用证据不足的内幕消息骗钱,决定拒付“活动费”。蔡庸晓说,“也就是因为拒付‘活动费’,我随后就被绑住了。”

  治安队长称要付别人“活动费”

  张队长说,可上面的4名中间人不停地向他们追要“活动费”。“绑蔡庸晓也是无奈之举”,但张队长始终没有透露上面4名中间人的情况。

  对于为何两人同时释放,张队长打了一个比喻,“脸上如果有一块黑,不可能把这边擦了那边不擦掉,这两个人毕竟是因同一件事被抓的。这就和做生意一样,到最后没办法了(意即:为了实现此前答应将一人搞出来的承诺),硬着头皮把这两个人都干下来(意即:搞出来)。”

  张队长同时希望蔡庸晓能妥善解决此事,“即使现在将熊班长搞坐牢了,可他出来还是要报复,这么闹下去也没有意思”。为此,张队长提出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蔡庸晓去给派出所说确实欠了熊班长的钱,但当时搞误会了,因为生气报了案,这样警方就会撤案,放了熊班长。但张队长并未放弃要“活动费”的念头,还是让蔡庸晓再给2万元了结此事,其余3000元就算他和熊班长自认倒霉。张队长仍表示,“这边(上面的中间人)卡得很紧,(潜台词:通了很多关系才把人放出来),这钱(指‘活动费’)说白了卖血也得给,不给不行。”

  6月26日中午,海珠公安分局预审科办案民警面对受害人一方诸多疑问,没有透露该案证据不足的具体原因,但称该案打架的起因是讨要工资,砍人者也不是两名被抓男子。他们曾按照程序呈请逮捕,没有获得批准,不得不在羁押期限届满前变更强制措施。6月26日熊班长被刑事拘留,6月27日,张队长也跟着被送进了海珠区看守所。南方都市报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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