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大盗 领刑15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17 贵州都市报 |
金黔在线讯一刑释人员借宿到大学生的学生寝室后,趁学生们去上课之机,多次盗窃学生财物,最终因抢劫落入法网。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宣判,以抢劫罪、盗窃罪并罚判处蔡轶驹有期徒刑15年。 26岁的蔡轶驹是思南县无业人员,2000年因抢劫罪被判刑3年。法院审理查明,2004年11月9日,蔡轶驹以借宿为名,到贵州某高校学生公寓一学生寝室,乘学生上课之机,将该寝室两 名学生价值1600余元的“文曲星”、手机以及快译通盗走。同年11月30日,蔡轶驹又以借宿为名,到该高校另一学生寝室,盗走一部数码摄像机,后以1300元将这部价值4870元的摄像机低价销赃。 去年12月11日下午,蔡轶驹又到该高校学生寝室,盗走一台价值3967元的笔记本电脑。 作者:赵车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