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行动 我市将重点查处十类环境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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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17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林奕群)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环境权益,打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市近日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要求,颁布实施《汕头市维护群众权益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全市从6月至10月开展专项行动,由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分级组织实施。 《方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 权益为目标,以整治火电、印染、电镀、造纸、化工行业污染为重点,着重查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违法建设、违法生产;重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城市噪声、大气污染等十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严查设备简陋、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以及“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依法查处一批违法建设、违法排污的环境违法案件,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难点、热点问题,纠正行政干预、阻挠环境执法的行为,处分违反党纪政纪的责任者。(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