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工商总局对于中国企业在国外遭到侵权提出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1:35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对于近几年来中国的产品商标,尤其是一些知名的产品商标频频在国外遭到抢注,不少中国的企业已经成为侵权的受害者,对中国企业的保护产权方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李东生,11日在国新办记者招待会上对中国企业提出建议。

  李东生解释说,因为不仅有外国商标在中国被假冒的问题,可以说几十年来不断有中国的商标在国外被抢注。因为原来国内企业对国外的市场比较陌生,现在走出去以后发现确

实有很多已经被抢注了。这个问题从根本上来讲,商标权是私权,被抢注的企业要主张自己的权利,要了解这个国家的法律。很多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是司法机关为主,行政保护比较少。所以,如果不得不走法律的途径,应该走法律的途径。如果能够协商就协商,必须把这个情况了解清楚。要求某一家企业对国外的庞大的法律体系或者是市场管理的各种情况了解清楚也不是很现实的,这个时候可以依靠组织,依靠自己的行业协会。

  据悉,外贸企业的协会已经组织企业在国外打胜过官司,中国土畜食品商会曾经组织国内的企业,告了美国的商务部,最后胜诉。这不是具体的商标案件,商标的案件也是这样,从政府管理部门来说,也有这个责任为企业创造一个好的环境。反过来说,国外的企业到中国,也要了解中国的情况。有一些国外的企业从自己的观点出发,由于在他们国家只有司法保护,所以到中国没有把行政保护放在眼里,认为解决不了问题,因为他们在自己那解决不了问题。但是,实际上中国的行政保护处理了90%以上的商标案件。所以,了解了中国的基本情况就找行政保护,而不是只盯着司法。(来源:国际在线)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