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权“不称霸”(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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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4:28 金羊网-新快报 | ||
特殊的地缘政治条件决定了海权的特点 中国海权的概念应当包括从中国国家主权引申出来的“海洋权利”和实现与维护这种权利的“海上力量”两个部分。 第一,国家统一进程与国家海权的实现进程相一致。目前的中国是一个尚未完全实现统一的国家,而这些尚未统一的地区又多集中在东部海区。比如,台湾及其周围属于中国的岛屿,既是中国进入太平洋的前沿基地,又是中国东部地区经济黄金地带的前锋拱卫;南沙群岛,则是护卫中国在马六甲海峡通行自由权利的最前沿的基地。实现中国对台湾、南沙部分岛屿的主权,既是中国实现统一的正义事业,又是关系到能否实现中国海权的关键步骤。 第二,特殊的地缘政治条件决定了中国海权属有限海权的特点。中国是一个陆海兼容型的国家,在地理上一面环海、三面临陆。从20世纪末以来,中国东部面临的安全压力,特别是捍卫台湾、南沙地区中国主权的安全压力日益严重,而中国应付这些压力的手段恰在这一时期却严重不足。所以,中国海权应是有限海权,其特点是它基本不出主权和国际海洋法确定的中国海洋权利范围,海军发展不出自卫范围。 第三,中国海上军事力量发展是远期战略的有限性与近期策略上的无限性的统一。中国人对海洋战略利益的认识是从鸦片战争、甲午海战失败后开始的,而从经济全球化视角认识海权却是在中国经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进程中开始的。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到21世纪初的20多年间,中国经济已深深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并对国际市场和资源产生了日益深厚的依存关系。鉴于此,中国不可能不需要发展出在全球范围得以保护其海外利益的海军力量,“随中国海外利益的扩大而扩展。这种扩展进程是无限的,但其性质却不出自卫的限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张文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