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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选派青年教师支援民工子女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4:45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记者郑仲晔通讯员胡永斌

  宁波晚报讯 江北区教育局日前决定选派公立学校、幼儿园青年教师志愿者赴民工子女学校、民办幼儿园支教。

  按照规定,志愿者应为公立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要求政
治素质好,业务过硬。报名采用教师个人报名、学校推荐等方式。志愿者在支教期间,享受派出单位同类教师各项福利待遇,区教育局给予志愿者生活补助每人每月300元。志愿者支教期间,在职称评定及评优评先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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