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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校不得额外收费 入学只缴学费住宿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6:01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武汉7月11日消息(记者张毛清)湖北省日前规定,除按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外,各高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据介绍,学费收取统一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一张票、一次性收费,严禁多头收费和收费不开收据。高校实行收费公示制,收费项目和

标准应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时,告知学生,并在学生入学的缴费现场张榜公布。

  湖北省教育厅要求,举办高校同时要确保独立学院不发生乱收费行为,保证独立学院面向学生的各项收费全部进入独立学院账户。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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