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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酒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6:20 兰州晨报

  毒酒伤人3小时内上报

  本报讯(记者张隆)记者7月10日从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局获悉,近日,兰州市酒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出台,该预案首次规定,涉及毒酒、毒酒伤人事件,必须在3小时内上报兰州市政府主管部门,并报告甘肃省酒类商品管理局。

  该预案规定,对酒类突发事件,各县(区)酒类商品管理局在2小时内向同级政府主管部门和兰州市酒管局报告,市酒管局接到报告后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开展调查。市酒管局根据需要,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信息,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客观。

  应急处理预案明确指出,市酒管局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执法人员追缴已停售的涉案酒品,售出面广量大的,可通过媒体进行收缴和停止饮用宣传。涉案酒类商品应及时送交有法定检测资格的卫生、质检部门进行双检测认定,同步实行临时查封同品牌、同批次的全部酒类商品,待检测报告认定后,决定是否没收或继续销售。酒类营销人员须持证上岗

  本报讯(记者张隆)记者7月10日从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局获悉,今后,酒类商品批发、零售营销人员必须持资格证上岗,凡在兰州市从事酒类营销的人员,必须参加酒类商品产销管理知识岗位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给营销人员岗位资格证书。

  这是兰州市酒类商品管理局近日出台的一项制度。

  首期培训班将于7月13日开班,甘肃省著名白酒专家、甘肃省轻工质检站原站长、高级工程师王高生,兰州大学教授穆建刚等专家将授课。经培训后考试合格者,发给营销人员岗位资格证书;不合格者,所在企业今后不得申请、换发“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届时不予年检,同时,零售企业(含宾馆、饭店、酒店)取消在各县(区)酒管局登记备案资格。(来源: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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