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澜就设立“阳光文化基金”一事回应媒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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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17:15 新华网 |
原“阳光媒体投资集团”主席杨澜女士决定捐助其与丈夫吴征先生拥有的集团股份中51%部分、在香港成立“阳光文化基金”一事,有众多媒体同行予以了报道及提出进一步采访要求,在此,“阳光媒体投资”公关部经授权作以下两条说明: (1)杨澜女士感谢众多媒体同仁的关怀及采访要求,但她目前对采访要求予以婉拒。杨澜同时强调,这是她与丈夫吴征先生个人的选择,只与她和吴征先生个人的生活方式与喜 好有关,是经过两年来深思熟虑后的决定,不会因为任何外因或各种说法而改变。“阳光文化基金”未来会在香港特区的法律监管下,加强向各成熟的基金学习运作方式,争取由部分国际著名基金人士与慈善家参与组成顾问会,理事会及监事会,并吸引优秀的国际人才进行管理,不负社会与朋友的期望,并实现杨澜女士走将个人成长与社会相结合的道路,将有限的人生专注于文化与公益事业的理想。(2)澄清在某些报道中存在着猜测而产生事实不符的情况:如称“阳光”是负资产,为负债经营,故质疑捐赠“含金量”及将称阳光会将“投资”作为善款,还分“红利”等。事实是:即使是过去“阳光媒体投资”管理下的香港上市的“阳光文化”及其旗下的“阳光卫视”尽管亏损也从无发生负债经营及负资产情况,而杨澜女士与吴征先生的投资旗舰“阳光媒体投资”更是业绩良好,资产优质,这些情况已做多次公开报道并早已成为公众记录。另称“阳光”将“投资”某文化公司百万也作“善款”,还分“红利”,更是完全无事实基础的故事编造。我们提请有关从业人员遵守基本的新闻报道职业操守,在尊重事实情况下作言论及报道,并欢迎及时与本公关部联系沟通。 杨澜女士再次感谢各位媒体同仁的关怀,并向大家表示诚挚的问候。 “阳光媒体投资”公关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