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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布前6月10大质量投诉案例 手机投诉最多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1日22:29 红网

  红网长沙7月11日讯(记者 欣悦)今天,湖南省质监技术监局公布了2005年上半年十大质量投诉的典型案例。

  据统计,2005年上半年全省质监系统共受理申诉电话31000余个、其中电话解答和处理质量问题的咨询6100余个,接待用户消费者来访1500余人次。受理企业、用户和消费者产品质量申诉1540件,主要涉及轻工、办公用品、通讯器材、机电、农用产品等,涉及产品价值

1503.709万元。已处理1490件,为企业、用户、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64.0836万元,还有一部分质量申诉正在处理中,申诉处理率90%以上。受理举报125件。

  按申诉产品类别,申诉量列前3位为轻工产品类,食品类,办公、通讯产品类产品,分别是申诉总数的30%、30%、20%。手机、鞋、服装,申诉量分别为196件、168件、132件,居产品申诉的前三位。

  小轿车质量案

  2005年1月21日,浏阳市金环音响工程部罗某投诉,反映他于2003年5月25日在长沙某公司付款277080.00元购进一台上海某品牌小轿车,只行驶720公里,就出现底部漏油、方向失灵、空加油、突然提速、车子发抖、空调制冷效果差、耗机油、敲缸等一系列质量问题,汽车由于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行驶,用户要求退车。质监部门接到投诉后,立即发函通知厂家、维修中心与用户协商处理。经过多次召开调解会议,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生产厂家负责更换新发动机一台;(2)生产方负责系统配件;(3)生产厂承诺对发动机延长半年保修。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

  劣质花炮伤人案

  2005年2月15日,中国有色二十三冶三公司职工赖某投诉,反映湖南浏阳市某花炮厂生产的49孔礼花存在质量问题。该产品有两根引线,在点燃第一根引线而未来得及点燃第二根引线的瞬间(大约1秒钟左右),礼花弹即发生横向爆炸,赖强被炸伤倒地,立即送省附二医院救治,诊断上下嘴唇被炸开、门牙被炸掉、眼睫毛和头发被烧,面部其它部位肌肉也有不同程度的炸伤,伤势严重。但经调查,此产品属国际表演专用产品,点火人员需在礼花50米远的范围以外,且两根引线点火间隔只有2秒钟时间,要求使用电开关点火。该产品并不在国内市场销售,是出口美国、法国的产品。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质监部门及时通知厂方与消费者协商处理,在此期间省、市两级质监部门做了大量调查和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了由花炮厂一次性补偿给赖强前期医疗费、后期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计2万元整。

  面包车质量案

  2005年2月28日,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鲍某投诉,反映他于2003年2月3日在某汽车世界的某销售分公司购买了一台某品牌6350C面包车,行驶4216公里,汽车出现电子风扇失灵问题,从而导致水温升高、开锅,造成发动机损坏(活塞环、气缸床、曲轴)、自动熄火等质量问题,经济损失达4万余元。经过大量调解工作,双方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生产厂为用户修复发动机保证质量使车辆正常运行;(2)生产厂承诺对发动机延长保修期。为用户挽回经济损失4500元。

  空调质量案

  2005年3月1日,长沙市罗某投诉,反映他于2004年8月31日在长沙某电器东塘商店付款14260元购买了五台某品牌空调。2004年12月搬进新房开始使用。使用中发现三台空调制热效果差,室内温度只能升高4度左右,厂方维修中心也曾多次上门维修,但一直未能解决。该用户因空调质量问题无法正常使用要求退机。经过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生产商免费更换三台新挂机;(2)销售商负责为用户安装好三台挂机;(3)按“三包”承诺延长保修期。为用户挽回了经济损失6000多元。

  假无花果案

  2005年3月10日,长沙市消费者高某投诉,反映他于2005年3月4日在长沙某超市购买了数包散装无花果,但从产品外观来看并不像无花果,经了解产品原料为木瓜,属“三无”产品,全省各大商场、超市均在进行销售,消费者请求质监部门主持公道,进行查处。质监部门及时通知该产品湖南总代理与消费者协商,给消费者和总代理作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退货并补偿消费者;(2)无花果湖南总代理于2005年3月10日下达通知,责令从即日18点起,该产品在全省各大商场、超市全部下柜。

  挖土机质量案

  2005年3月17日,省建六公司贺某投诉,反映他2002年5月17日在某品牌徐州有限公司长沙代理商处购进320C挖土机一台,购买后使用不到5个月就出现水温和油温过高现象,厂家进行维修更换液压泵,使用不到10小时,动力指示片、动力主轴打坏,厂方50天一直未解决,造成经济损失数万元。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过长达40天的协调,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厂方负责为用户更换新发动机一台;(2)厂方负责系统配件;(3)生产厂方承诺对发动机延长半年保修。为用户挽回经济损失13,5000元。

  手机质量案

  2005年3月28日,湖南华天大酒店路某投诉,反映他于2005年1月13日在某通讯公司营业厅付款1万多元购买某品牌手机一台。使用不到4天,就不能开机。在15天内由于同样故障更换两次、维修一次,在维修中商家对手机软件进行了升级。2005年3月26日,手机仍然存在不开机的质量问题,而且该通讯公司东塘营业厅与该品牌手机公司售后服务部互相推诿,不给予退机或换机,不实行国家的“三包”规定。消费者联系了十几次,但一直未能得到解决。后经质监局多次调解,最终达成以下协议:(1)更换同型号新机一部;(2)按国家“三包”规定延长保修期。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200元。

  不合格面筋案

  2005年5月11日,长沙市胡某投诉,反映她于2005年5月8日在长沙某商店购买了平江某食品厂生产的香辣味肉丝面筋4包,小孩吃了后上吐下泄,住院治疗4天,花去医药费用数千元。要求质监部门对该食品进行检测,并赔偿一切费用。消费者将该产品送省产品检验所进行检验,经检验该产品不合格。质监给消费者和厂方代表作了大量的调解工作,最终达成厂方一次性赔偿胡某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计2000元。

  珠宝加工质量案

  2005年6月20日,长沙卷烟厂冯某投诉,反映她于2005年6月11日下午在长沙某百货大楼某品牌珠宝柜花3552元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珠宝柜当时对戒指进行了切割、焊接、打磨、抛光等加工,戴了不到6天,钻石脱落,但商家一直不予处理,讲是消费者使用不当,外力作用导致,只同意修理,消费者请求质监局为她主持公道,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过多次调查和调解,最终达成了退货的协议(折旧费200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52元整,较圆满的解决了这一质量纠纷。

  空调质量退赔案

  2005年6月16日,长沙雨花区锦绣江南园林公司王某投诉,反映他于今年元月份在长沙某空调品牌分公司付款70790元购空调46台,安装后就制冷效果不好,经过多次上门维修,制冷效果仍然很差,多次与厂商协商,厂商不同意退,只同意维修,用户坚决要求退机。经过多次召开调解会议,最终达成退机(46台)为用户挽回经济损失70790万元。(稿源:红网)(作者:欣悦)(编辑: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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