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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建涉外居住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2:27 时代商报

  【本报讯】(时代商报记者黄琳)以大连为龙头,沈阳为腹地,锦州、丹东为两翼……辽宁省政府刚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实施意见》,确定了我省新的对外开放格局。

  沈阳要建欧洲工业园

  《意见》中明确了沈阳作为东北地区经济中心的地位,沈阳要加快空港建设,增加国际航线,打造国内继北京、上海、广州之后第四大国际干线港、中转港。而在沈阳的各类工业园中,有望增加一个新成员———中国沈阳欧洲工业园。

  辽宁港口大联盟

  《意见》提出,要打破行政区域限制,建立港口联盟,整合港口资源,统一规划,最终形成以大连港为核心,营口、丹东等港口为支持的港口群。同时,大连保税区和港区联动,加快建设在东北地区畅通的物流体系。

  退还部分开发区征地费

  辽宁省计划对省级以上开发区项目用地给予支持和倾斜,区内招商引资项目用地可单独报批,随报随批。省级以上开发区新征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将采取先征后退的方式,除上缴国家的部分外,省征收部分退还给开发区,按国家的有关规定使用。

  省级开发区取消省级行政收费

  《意见》中提出了不少对开发区及外商投资企业在收费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凡属辽宁省审批权限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将实行核准制,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免除一切费用;在有条件的省级以上的开发区中,将逐步取消省设立的行政收费。

  出口品牌可获补贴

  辽宁还将制定《辽宁省出口品牌发展指导意见》,鼓励企业开发出口品牌,辽宁将设立支持出口品牌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从研发设计、生产营销等环节给予支持;对企业出口的新产品研发、在国外注册商标、专利申报及发布信息、开拓国际市场的广告宣传、参加国外专业博览会及产品推介会等国际性专业展览活动等项开支给予补贴。

  打造涉外居住区

  对于不少有意在辽宁投资的外商来说,生活方式的改变、对新环境的不适应可能成为其犹豫的理由。为了给在辽宁的外商提供最舒适的生活环境,解决他们来辽宁投资的后顾之忧,辽宁省计划在外商投资企业集中的地区规划和建立涉外居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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