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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监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6:01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讯日前,江西省政府正式将长江干线水域和港口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工作移交给交通部海事机构实施管理,这标志着历时7年的水监体制改革全面完成,我国海事事业形成了“统一政令、统一布局、统一监督管理”的新格局。

  交通部海事局常务副局长刘功臣告诉记者,1998年全国实施水监体制改革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逐步形成了“分工负责、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办事高效、执法统一”的新

机制。7年来,海事立法速度加快,初步构建和完善了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法规体系框架;海事部门坚持将长效管理与专项整治相结合,加强环渤海、长江口、珠江口、琼州海峡等重点地区、客船、客滚船等重点船舶、年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了“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年”等整治活动。通过努力,水上交通事故逐年下降,2000—2004年与1995—1999年时段相比,在船舶数量、客货运量和周转量剧增,港口吞吐量翻番的情况下,事故件数下降了41.81%,死亡人数下降了24.96%。救助能力、救助成功率大幅提高。

  与此同时,我国海事部门技术装备建设、队伍建设也进入发展快车道。VTS(船舶交通管理系统)、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海巡31”、“海巡21”等大型海事巡视船、海巡飞机、水监信息系统主干网络、海事业务智能管理和辅助决策系统等提高了监管能力、水平和工作效率。

  此外,海事系统通过推行执法模式改革,强化现场执法,提高了执法效率。推行了“船舶进出港手续24小时办理,全年不休”等8项便民利民措施,实现海事管理理念由政府型向服务型的转变。长江口、珠江口船舶定线制的实施,规范了船舶航行行为,节约了船舶航行成本,为地方经济发展和港航企业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安全效益。为缓解电煤运输压力,采取了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和优质服务承诺,2004年各主要港口累计完成煤炭发运量3.4亿吨,没有一艘电煤运输船舶因为海事部门的原因而耽搁。

  《人民日报》 (2005年07月12日 第十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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