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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禁止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卖酒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8: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从7月1日开始,全国酒类经营者不准向未成年人出售酒类商品,这是由国家商务部颁布的《酒类商品零售经营管理规范》中的一项规定。根据相关规定,酒类商品是指酒精度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啤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发酵酒;及白酒、白兰地、威士忌等蒸馏酒。据了解,该规范属于推荐性标准,并不属于强制性标准。

  ———据《中国青年报》7月2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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