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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廉租房租金略有下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8:58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 高敏)昨日,重庆市物价局以及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发布了我市城镇廉租房租金现行价格。从本月起,我市廉租房租金根据不同结构和地区分为36档,价格在0.43~1.22元/平方米。

  管理新建廉租住房要报批

  据介绍,为保证新的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办法的实行,主城九区集中新建城镇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须向市物价局申报,并由市物价局牵头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商量后公布。同时,主城九区以外的新建廉租住房租金标准须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申报。

  租金按不同类别分为36档

  记者了解到,新的城镇廉租房根据结构类别分为砖混和砖木,而根据地区类别共分六类,钢混结构视同砖混一等一级对待,同时,按住房使用面积计收。根据不同结构类别和地区类别共分为36档,价格在0.43~1.22元/平方米(见表)。公布的廉租房价格水平相当于一般物业管理费水平。

  据介绍,公布的价格与目前实行的价格相比要低一些,甚至有些同地区、同结构的单位租金价格降幅达到了50%%,原因在于廉租房的政策向低收入市民倾斜。

  主城九区以外的城镇廉租住房租金的具体标准由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牵头、房管部门配合,在低于主城九区相应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同时,正在居住的廉租住房租金也将根据新的办法作相应调整。

  变化收入变化要补差额

  廉租住房不再搞终身制。因收入等情况发生变化而不再符合租住廉租住房条件但仍要继续租住的,应当按商品房的市场租金补交租金差额。商品房的市场租金可以与周围的商品房租金水平参照,同时与廉租住房管理部门商量协调来制定,其标准的制定或调整,将向社会公布。

  同时,对违反廉租房价格政策、擅自提租或搭车收费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计划今年增1500户廉租住房

  今年,我市计划全年新增廉租住房1500户。据悉,实物租配是我市廉租住房的重要方式。特别是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这种方式更符合其收入实际。同时,我市还对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条件、保障标准和程序作了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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