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开阳高速22%股权下周拍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09:25 南方都市报

  开阳高速22%股权下周拍卖

  底价为4.6亿元,目前已交纳保证金准备参与竞拍的大多是省内企业

  本报讯(记者石磊 实习生马兰)广东著名的“阳光工程”——开阳高速公路22%的股权将于下周拍卖,昨日停止接受竞拍企业交纳保证金。此次转让部分股权的股东、开平市交

通建设总公司总经理梁伟东昨日透露,目前伸出橄榄枝的大多是省内企业。

  对投资者实力有较高要求

  从5月底广州市产权交易所向社会发出公告以来,开阳高速即将转让股权一事引起不少关注。据梁伟东介绍,已经有几家具备经营公路和相关产业经验的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咨询了相关事宜,这些企业多属省内企业。由于开阳高速项目的特殊性,它对投资者的实力有较高的要求:如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并具备5亿元的银行资信能力。

  为了尽可能吸引有实力的企业,一直到昨日,近40天内都接受竞价企业交纳保证金。下周,开阳高速22%的股权将以4.6亿元的底价进行公开竞拍。

  民间资本可以入股交通设施

  记者从省交通集团了解到,广东省在交通基础设施向民间资本开放上一直走在全国前列。7月初省交通集团还向社会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开拓高速公路建设的融资新渠道。

  这次推出的开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22%股权,是广东首个以公开竞价方式出让的高速公路项目股权。

  业内人士认为,民间资本在参与建设交通设施的过程中,有关的配套政策未能跟上,是阻碍民间资本进入的主要原因。但在参与交通设施建设方面遇阻后,民间资本以公开竞价方式进入成熟交通项目的经营并无太大风险。

  省高速公司有“优先购买权”

  梁伟东介绍,由于开平市政府在交通建设上的资金需求较大,转让开阳高速的部分国有股权,是为了收回部分资金,用于其他交通项目的投入。作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开阳高速虽然在建设期争议比较大,但做出了精品。自2003年9月3日开通营运以来,已提前两年达到预期赢利。

  按照《公司法》规定,持有开阳高速53%股权的第一大股东省高速公路公司具有“优先购买权”。据了解,省高速公路公司表示不放弃优先购买权。也就是说,省高速公路公司不用报名参与竞价,也不用交纳保证金。在竞价会当场竞出最高价后,需询问省高速公路公司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如果省高速公路公司表示放弃,那么出最高价公司才有机会成为开阳高速的新股东。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