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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更不能违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05 大洋网-广州日报

  黑龙江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近日发出的一份通报称,有11个市地和18个省直部门发布的68件规范性文件存在不同程度的违法问题,片面强化行政权力、忽视依法行政的现象普遍。《行政许可法》已经实施一年时间,却仍有众多出台的“红头文件”违法,这种现象值得各地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黑龙江省此次发现的“红头文件”违法问题表现形式颇多,有的违法设定行政处罚、

有的违法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的违法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和收费、有的违法减免税费等等。有的“红头文件”擅自授权城市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文物管理所等非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一个城市政府规定,“对伪造、租借他人《再就业优惠证》的行为,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有的地方甚至规定,对投资达到一定数额的外来投资者发放贵宾卡,持卡者可享有免交部分法定收费甚至违法不究的超国民待遇。“红头文件”频频违法,暴露了一些地方的行政机关法律意识还远远不够,有的仅仅为了便于管理,有的仅仅考虑到调动积极性,有的则是为了获取更多利益,还有的则是由于领导权大于法的意识根深蒂固,对职责认识不清楚,“手伸得太长”,对“管理”的理解简单化,忽视了“依法”这个前提,把“红头文件”当成了增加权力的一大法宝。

  政府发出的“红头文件”,是规范性行政文件,具有行政约束力。一旦“红头文件”本身违法,必然导致具体行政行为的大面积违法。一些部门乱收费、乱摊派、乱处罚等违法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一些地方之所以肆无忌惮地违法行政,往往以规范性文件为后盾。“红头文件”违法现象不革除,依法行政、依法治国就会成为一句空话,维护群众利益更无从谈起。

  黑龙江省政府公开“红头文件”违法问题,表现了自省的勇气,也阐释了这样一个道理:依法行政要从源头抓起,用于规范行政行为的“红头文件”绝不能带头违法。(据新华社电)记者高增双(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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