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民声·民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07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值班记者余建文

  拆迁房出售如何计税?

  市民王女士来电:我有个亲戚是鄞州区的拆迁户,按规定分得了两套补偿安置房,想卖掉其中一套。听说现在卖二手房要缴5%的营业税,可我亲戚并不是炒房一族,因此而缴全

额的税,有点太亏了,有关部门能否予以政策照顾?

  市财税局答复:对拆迁安置房买卖的征税,国家未有专门政策,我市一直确定将拆迁房适用于普通住宅的征税政策。今年6月三部委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税收管理的通知》,也未对拆迁房征税作具体规定。我们经过研究,在国家税务总局未单独对拆迁房出售征税政策作出规定前,从今年6月1日起,拟对拆迁户将居住不足2年(时间从签订拆迁协议之日起)的普通住宅出售时,就其超过原拆迁面积部分计征营业税。

  养路费一月一缴太不便

  鄞州姜山的陈先生来电反映:我是名货车司机,前些天去缴养路费,我想一次缴半年的费,却被告知,只能一个月一个月地缴,这实在太麻烦了,能不能改一改?

  鄞州区公管处答复:按照省公路局2005年度养路费征收的有关规定,载货类汽车一律按月征收,不得多月预缴。我们现在必须严格执行上级的规定,同时也理解货车司机们的难处,会按程序逐级向上反映,呼吁尽快出台相关的解决办法。

  “感谢好心的工友们”

  鄞州区集士港的李先生来电:我舅舅周国良是集士港宁波惠山汽配制造有限公司的一名普通工人。6月13日晚上,他骑车从亲戚家出来,在路上被一辆货车撞了,双腿严重骨折。这事是个意外,家属也没有跟厂里说,后来厂里百余名工友知道了,开始自发捐款,前几天把5100多元捐款送到了医院。我舅舅十分感动,特借贵报表达他对工友们的感谢之情。


新浪友情提醒:看新闻也有“巧”方法! 
收藏此页】【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