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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病流浪狗 看见人就咬(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发病流浪狗 看见人就咬(图)
  广州街头的流浪狗日渐增多,成了非常棘手的问题。目前,广州市卫生处理厂负责专业处理流浪狗等宠物遗体,市民发现流浪狗死亡后,应致电卫生处理厂,由其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污染。王维宣摄

  策划/江小川、张翼华

  撰文/记者 曾卫康 实习生 钟德慰

  流浪狗“霸占”草芳围码头,工作人员花了一个多小时都未能“请走”这位不速之客。近日,记者在广州市滨江路纺织码头看到了上述一幕。据专家保守估计,目前广州市狗只数字达四五万只,流浪狗引发的伤人事件日渐增多,某二甲医院在今年上半年就收到8个遭到流浪狗袭击的伤者,受害人投诉无门,无处索赔。群众不禁要问:这些流浪狗该由谁来管?

  调查:流浪狗出入自由

  近日,记者对广州市区内流浪狗状况展开了大调查。

  7月5日傍晚时分,记者来到广州市高尚住宅比较集中的滨江东地区。记者从珠江泳场沿着滨江路往中大北门方向走去,发现3条毛色暗淡、有点脱毛的狗四处游荡。而在一个比较隐蔽的角落,记者还发现了一条死去的斑点狗。

  7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芳村区东漖、西塱等地,不时发现大黄狗、大黑狗等流浪土狗,悠然地在“城中村”游荡,并经常在村内市场、街头巷尾的垃圾堆出现。当地村民郭先生说,这些土狗本是看家护院的好帮手,可是由于过度繁殖,导致部分土狗不得不流落街头,成为流浪狗。

  市民:狗咬人就必须弃掉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土狗、名犬流浪街头?家住滨江路的朱太太最近在小区社区网上发了一个帖子,寻觅西施、瓷娃娃等3只名犬的新主人。朱太太说:“这些名犬养了两年,我也不舍得它们啊!”“可是,狗的寄生虫———弓形虫等会导致孕妇腹中婴儿畸形,医生劝我们不要养狗。因此,为了下一代的健康,只好舍弃这些名犬了。”

  海珠区某高校学生小李告诉记者,自己和女朋友养有一条纯白色的西施狗“白白”,无奈毕业后自己和女朋友都要回到遥远的四川工作,不方便将“白白”带走,而平时又忙于找工作和联系搬家等事宜,无法找到合适的收养人,只好将它遗弃。

  相比上述两种弃狗者的无奈,市民王婆婆则表示:“狗咬主人,就必须要弃掉!”提到已经丢弃的小狗,王婆婆仍旧十分气愤。原来,上月中旬,王婆婆从花鸟鱼虫市场的小贩手中购买了一只小狗。最近,王婆婆抱起小狗喂它吃饭,小狗却无故“发火”咬了主人手臂。王婆婆说:“第二天,媳妇就把小狗给扔了。”

  据了解,孕妇担心宝宝健康、学生毕业、狗咬主人等三大原因,导致流浪狗数字上升。

  兽医:看到流浪狗最好躲避

  “居民擅自圈养的无牌‘黑狗’注射疫苗的不足100只,流浪狗压根没有注射疫苗。”广州市畜牧兽医总站方正刚站长介绍:“一般流浪狗在发情阶段比较喜欢咬人,而且,发病的狂犬会不分时段咬人。”为此,他提醒市民看到流浪狗最好躲避。

  芳村人民医院医务科的蔡医生说:“除了没有定期打狂犬疫苗外,流浪狗吃垃圾以及接触的环境比家狗恶劣,身体带有的细菌也比家狗多。同时,流浪狗比较野性,容易对人产生仇视的情绪,攻击性比家狗强。而被流浪狗咬伤的病人得狂犬病的机会比家狗高。”根据卫生部统计,今年6月全国报告狂犬病发病数为213例,死亡178例。

  广州市区尚无流浪狗救助中心

  据了解,广州市区目前还没有流浪狗救助中心,仅在番禺有一家民间收留流浪狗的农庄。该农庄是由一群学生经办,里面收留了几十只流浪狗。为了经营好自己的“事业”,他们还制作了一个网站,在网站上公开可以被人收养的流浪狗的资料,希望有好心人收养。

  为此,有关人士呼吁:针对流浪狗管理难问题,应成立流浪狗救助中心,收留这些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专业人士

  流浪狗威胁公共安全

  记者就流浪狗问题走访了农业、环卫等相关部门,得到答复是流浪狗难以管理。据介绍,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第十九条:“发现狂犬时,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协同公安机关立即予以捕杀。狂犬病暴发、流行时,市人民政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组织力量防治,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切断狂犬病的传播途径。”

  据悉,如何界定流浪狗成为公安等有关部门的难题。“在路面上的狗只是否流浪狗难以断定。”一名从事打击黑狗的执法人员说,如果错捕杀有牌的家狗,是非常麻烦的事情。一从事环保工作的人士则表示,流浪狗除了容易对人造成危害外,还是城市环境、交通以及公共卫生的安全隐患,甚至会带来更大的危害。环卫专家指出,宠物特别是生病死去的宠物,其身上的病菌还可能会通过空气和被污染的水源传染给人类,严重的还会形成疫情。专家呼吁,宠物死亡后应致电卫生处理厂,由其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污染。

  法律人士

  流浪狗伤人无法索赔

  “被流浪狗咬伤,伤者只能自认倒霉”,一法律人士介绍,根据《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犬只伤害他人时,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卫生部门诊治,并及时将伤人犬只送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检查处理。因养犬人或者第三人的过错,致使犬只造成他人伤害的,养犬人或者第三人应当负担被伤害人的全部医疗费用,并赔偿被伤害人其他损失。”他指出,流浪狗属于无主的狗,自然也无法追讨赔偿。(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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