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办案两个钟搞掂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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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09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法官:“本案定于7月7日上午11时开庭,你有无异议?” 当事人:“无异议。”法官:“好,请你明天准时到。” 这是日前发生在广州番禺大石法庭门口值班室的一段对话。该庭首创“门诊办案制度”,并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庭”。 近年来案件迅猛增加,要改变人少案多带来的被动,提高办案效率最为重要———“门诊办案制度”应运而生了:大石法庭每天轮换安排1名法官,驻守在值班室,专门负责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诉讼材料。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立案,若双方当事人愿意当即解决的,立即开庭审理或调解;能当庭审结的,当庭宣判并送达判决书或调解书;若通知不到当事人的,则第二天送达有关诉讼文书,排期开庭审理。一般一名法官一天收案2至3件,最多的一天收4件,并全部审结。 去年12月14日,邵某和林某(原系夫妻,已离异)共同来到法庭请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由其母亲林某抚养。当日担任门诊法官的张耀华审查材料后认为,该案符合立案条件,可以快立快审。法庭迅速制作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签收。一宗变更抚养权纠纷从立案到办结生效,在两个多小时内就顺利完成了。(记者刘旦 通讯员穗法宣)(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