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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委会选举呈现三个明显特点 大量制度创新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12日10:1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2日电据中国民政部消息,7月7日至9日,民政部在桂林市举办了“全国村委会选举情况分析会”,进一步交流全国村委会选举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研讨对策,确保村委会选举依法顺利进行,加快推进村委会选举的法制化进程,

  消息称,2005年是全国农村开展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比较集中的一年,截至6月底,全国有9个省份已经基本完成或全部结束新一轮村委会换届选举,有7个省份正在进行村委会换

届选举,有5个省份将在今年下半年展开村委会选举工作。

  会议认为,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修改并正式颁布后,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下发以来,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都完成了两轮的村委会换届选举,村委会选举已经成为农村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村委会选举呈现三个明显特点:

  一是经过多年实践,村委会选举工作的民主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指导村委会选举的能力有所增强。许多地方相继制定出台了规范化的选举规程,加强了选举前的宣传培训工作,村民群众对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把握、对选举程序的熟悉程度都大大提高,为有序参与村委会选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随着农村近年来各项改革的深化,国家逐步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同时增加了对“三农”的直接补贴扶助费用,村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多元化日渐凸显。这些因素使得农民的参选热情高涨,村委会选举的竞争性逐渐加大。

  三是各地在现有政策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了大量的制度创新。如一些地方明确规定贿选的界限,使竞选者在法定的范围内活动;一些地方开发了电子计票系统,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选举效率;一些地方实行的选举观察员制度;一些地方专门制定政策,鼓励农村妇女、党员积极参与村委会竞选等,基层部门积累了一批成功经验,具有较高的实践参考价值。

  根据会议安排,与会代表还就当前村委会选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比如,农村税费改革后,原来依靠村提留和其它收费等解决的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将出现困难,村委会与村民之间的利益联系有所弱化,村民参与村委会选举的积极性将受到削弱;随着城乡居民的身份界限在一些地方被取消,村委会选举中选民资格界定的问题逐渐凸现,大量农村村民外出务工经商也将对当地村委会选举的组织和结果造成影响;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选举违法的渠道单一、部门职责不清、处理结果难以执行的问题也逐渐突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农民的民主权利,影响了村委会选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会议围绕这些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对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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